常设仲裁法院仲裁规则

2012年常设仲裁法院仲裁规则》是之前四套常设仲裁法院规则的合并:

《2012年常设仲裁法院仲裁规则》同样基于《2010年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和常设仲裁法院对于其现存程序规则的经验和《1976年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了更新。《2012年常设仲裁法院仲裁规则》不取代以往的上述常设仲裁法院规则,这些规则仍旧有效且可用。

为使用《2012年常设仲裁法院仲裁规则》,当事人可以考虑在条约、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加入模型仲裁条款,以规定对于现存的或者未来的争议进行仲裁。这些模型仲裁条款被列在规则的附件中且可从下述模型条款和仲裁协议的链接中下载。

《2012年常设仲裁法院仲裁规则》由起草委员会开发,该委员会由国际仲裁的领先实践者组成,由Jan Paulsson教授主持。起草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包括Lise Bosman女士,Brooks W. Daly先生,Alvaro Galindo先生,Alejandro Garro教授,Christopher Greenwood法官先生阁下,Michael Hwang先生,Gabrielle Kaufmann Kohler教授,Salim Moollan先生,Michael Pryles AM教授博士,Seyed Jamal Seifi法官和Jernej Sekolec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