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争端仲裁员和专家小组

《常设仲裁法院仲裁有关自然资源和环境争端之任择性规则》规定建立一个专门的被认为在这一领域有经验的仲裁员名单。该套规则同样规定建立一个科学和技术专家名单,这些专家可以根据这些规则被指定为专家证人。争端当事人可以,但没有义务,从这些小组中选择仲裁员、调解员和专家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