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
常设仲裁法院国际事务局的法律顾问职位可能会不时地出现。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提交申请,当有职位空缺时即可以被考虑。这用于建立合格的申请人名册,以便在出现空缺可以从中聘任。目前没有职位空缺。
职责
法律顾问的职责包括向秘书长和国际办公室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意见;在常设仲裁法院的争议解决程序中向仲裁庭和当事人提供直接支持;在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提交的事项中协助提供常设仲裁法院的服务;答复律师事务所、政府和国际组织关于常设仲裁法院服务的询问;向和平宫的来访者,包括法官、律师和学生介绍常设仲裁法院的情况;执行法律研究、起草文书或代表任务,以及秘书长或副秘书长/首席法律顾问指示的任何其他任务。为履行其职责,法律顾问可能会随时接到其须进行国际旅行的通知 。
资质
申请人应在其司法管辖区内被允许从事法律工作,并有数年的工作经验,在律师事务所或仲裁机构从事仲裁或国际公法工作的人员将受到偏好。申请人必须熟练掌握法语或英语,若掌握其他语言则更为理想。理想的候选人将具有出色的沟通、组织和人际交往能力。
有意者请将求职信和简历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招聘政策
常设仲裁法院是一个政府间组织,致力于在争端解决领域为国际社会提供服务。它根据能力、品格和效率的最高标准来招聘和雇用工作人员。
空缺的职位根据组织的需要和现有资源由成员国的国民填补,特别是与常设仲裁法院的案件量的性质和规模有关,每年都可能不同。我们将适当考虑保持合理的男女比例,以及寻求地域多样性,以保持机构的国际性质。
只有获邀参加面试的申请人才会被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