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事务局

常设仲裁法院秘书处——国际事务局——由一支有经验的由多国籍的法律和行政人员组成的队伍构成,由秘书长领导。国际事务局向仲裁庭和委员会提供行政支持,作为交流的官方渠道并保证对文件的安全保管。国际事务局提供诸如财政管理、对会议和审理的后勤和技术支持、差旅安排以及一般性秘书和语言支持等此类服务。它同样向在荷兰之外的地方进行常设仲裁法院争端解决程序的仲裁庭或者委员会提供行政支持。

国际事务局可以向考虑争端解决的当事人提供信息和建议,包括不是公约缔约方的国家和该国家的国民。

《关于常设仲裁法院国际事务局组织和内部工作之规则》可从文件和资源处下载。

常设仲裁法院根据《常设仲裁法院—毛里求斯东道国协议》于2010年9月在毛里求斯开设了其办公室

常设仲裁法院根据签订于2017年7月25日的《常设仲裁法院—新加坡东道国协议》于2018年1月在新加坡开设了其办公室

常设仲裁法院根据签订于2009年的《常设仲裁法院—阿根廷东道国协议》于2019年10月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开设了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