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服务
常设仲裁法院为涉及国家、国家实体、国际组织和私主体间多种组合的国际仲裁提供行政支持。
常设仲裁法院在管理涉及条约争议的国际仲裁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包括双边投资条约、多边条约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常设仲裁法院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下发挥重要作用。用于常设仲裁法院程序性规则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示范仲裁条款可以从下述链接下载:示范条款和仲裁协议 。
案件管理
作为官方沟通渠道以及为确保文件的安全保管,常设仲裁法院经常性地提供行政服务,以支持当事人和仲裁员在其主持下进行仲裁程序。常设仲裁法院亦可提供诸如财务管理,会议和审理的后勤和技术支持,差旅安排,以及一般性秘书和语言支持等此类服务。此外,国际事务局的工作人员可以被任命为案件的书记官或行政秘书,并依据仲裁庭的指示处理行政事务。
read more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常设仲裁法院经常为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规则》的仲裁案件提供全面的案件管理支持,特别是涉及国家、国家控制的实体或者政府间组织的案件。常设仲裁法院秘书长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规则》下亦可以作为指定机构履行特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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